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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出一系列住房销售服务管理办法

1998-02-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记者陆彩荣、实习生邵春霞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加强住房销售服务管理、保护住房消费者权益”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加强住房销售服务管理,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权益,真正让老百姓买到满意住房、放心住房,我国将全面推行以住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卡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住房销售服务管理办法。这个会议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的。

这个制度规定:今后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出示房屋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向购房者说明房屋的使用特性和使用中的限制、注意事项,明确质量责任和各部位、各设备的保修期。对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出售者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有关调查显示,当前住房消费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销售出去的商品住宅质量不高,甚至有严重的质量隐患。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偷工减料,使用伪劣的建筑材料;商品房销售合同不规范,有的条款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吃亏上当;有的房屋面积“短斤缺两”,商品房预、销售广告虚假问题突出,售后服务措施不落实,维修责任不明确;在装饰装修中,大量无合法手续的个体装修队伍充斥家庭装饰市场,使消费者饱受质量低劣之苦。中介服务秩序也比较混乱,个别甚至与当事人串通,坑害另一方当事人,从中渔利。

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我国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消费者反映十分强烈。为强化住房消费、维修管理,解除居民的后顾之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加强住房销售服务管理、保护住房消费者权益”电话会议。

会议在推出质量保修卡制度的同时,还提出:要提高对住房消费、服务及装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坚决取缔无资质、无信誉和未经资质审批而承揽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商品房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和小区综合验收的办法,坚决杜绝将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者,严重质量问题应予退赔。坚决杜绝商品房销售中“短斤缺两”现象,现房销售要以实测面积为准,整幢楼房各套房屋误差的代数和应趋于零。坚决取缔非法装修队伍,房屋装修要签订合同,明确规定装修内容、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坚决打击以个人名义承揽任务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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